技术规格书
第1部分 总则
1.1说明
本章规定设备、容器、阀门、风阀、管道、风管的编号标识要求。
1.2参考法规与规章
1.2.1有关的法规与规章
1.2.1.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安全标志(GB2894-2008)
1.2.1.2设备用图形符号 通用符号 (GB/T16273.1-2008)
1.2.1.3安全色(GB2893-2008)
1.2.1.4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2015)
1.2.1.5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2009)
1.2.1.6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T16483-2000)
1.2.1.7工业阀门 标志 (GB/T 12220-2015)
1.2.1.8图形符号表示规则(GB/T 16903-2008)
1.2.1.9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 15562-1995)
1.3相关技术规格书
1.3.1本章内容需与下列其它章节以及相关合同文件配合使用,形成机械设备、工艺设备、管道和阀门标识的总体要求。
1.3.1.1 15050-机械基本要求
1.3.2注意:如果没有与上述内容配合使用,将会造成整体基本要求的不完整。
1.4审查及交付
1.4.1在制作标牌、标签之前,需要提交下列内容:
1.4.1.1设备、容器、管道、风管、阀门、风阀的完整标签及编号目录。
1.4.1.2各种标识的样品,说明标牌的尺寸、字母类型和材料。
1.4.1.3在安装之前,提交一份阀门标签表的复印件。
1.5运输、储存
无
1.6保修
无
1.7 制造商现场服务
无
1.8冲突
本技术规格书与其他技术规格书以本技术规格书为准本技术规格书与规范冲突,执行严格的要求
1.9工厂检查
无
第2部分 产品
2.1认可的制造商
经业主或管理公司批准确定
2.2产品
2.2.1设备标牌
2.2.1.1材料:8×13 cm 铝合金板或不锈钢板。
2.2.1.2标牌内容:包括图纸上标记的设备编号和相关的名称。
2.2.2管道阀门和风阀标签
2.2.2.1概述:阀门标牌应附阀门编号,标牌可为铜牌或不锈钢牌,附有方便套挂的金属丝或者尼龙绳的绳链。具体详见附录三。
2.2.2.2编号:
1)手动阀门标牌:刻有编号,编号与管道图纸上标识代号一致
2)控制阀和风阀标牌:刻有编号,编号与控制图上的类型、编号一致。
3)部件标牌:刻有编号,编号与图纸上的标识一致。
4)特殊阀门应附注。
2.2.3管道和风管标签
2.2.3.1合格制造商
1)经过业主或管理公司批准。
2.2.3.2概述:
1)应采用带有压敏胶的乙烯或乙烯布材料。
2)标签和粘合剂,应具有抗潮气、油脂、溶剂和恶劣气侯等不利条件的性能。
3)文字、符号等标识的颜色和高度参见附录一和附录二,并应该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介质流向箭头应单独安装,且符合上述要求。
2.2.4二次配管标识
2.2.4.1标贴记录内容
5)设备名称:记录设备编号,设备编号没有时按施工时的设备名称来记录。
6)管道名称:记录二次配管的介质名称。
7)安装日期:记录施工完工后粘贴标贴的日期。
2.2.4.2 有危险的化学品和气体管道标识应安装在明显处,每隔 2 米安装一个标有介质和流向的明显标志。
2.2.5化学品容器标识
2.2.5.1 存储或使用危险物、有害物、毒性化学物质容器与设备标示说明详见附录四。
2.2.5.2使用及储存运作场所的标示要求详见附录五和附录六。
2.2.5.3并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等规范的要求。
2.2.5.4如果化学品为进口产品,标志内容还应符合原产国的相关要求。
2.2.5.5辅助容器不适用颜色编码要求。
第3部分 实施
3.1 安装
3.1.1设备标牌
3.1.1.1 所有设备都要安装标识牌,包括但不限于水泵、送风单元、回风风机、排气风机、锅炉、冷水机组、冷却塔、空气压缩机、真空泵、清扫真空风机、洗涤塔、风机过滤单元、循环风机、以及其他供热、通风、空调、给排水、工艺设备等。
3.1.1.2将标牌安装在便于查看的位置。
3.1.1.3标牌在设备上要安装牢固。
3.1.2 阀门和风阀标签
3.1.1.1将带金属丝或者尼龙绳的标签挂于阀门手柄或者阀杆处。
3.1.1.2将带金属丝或者尼龙绳的标签挂于风阀手柄或者阀杆处。
3.1.2管道和风管标签
3.1.2.1在洁净室内使用乙烯树脂标签牌。
3.1.2.2标签应安装在管道、风管的下端 1/4 位置,水平安装,可在管道下方看到标签。
3.1.2.3每个标签旁附一个流向指示箭头,箭头不应指向标签。
3.1.2.4明敷的管道都要安装标识
1)在每个阀门位置
2)墙体、楼板、吊顶穿管处两侧 1m 内各粘贴一个
3)屋顶楼板穿管处
4)每根立管
5)管道的弯头、三通、十字交叉处,起点 1m 以内各粘贴一个
6)与设备的接口处
7)连续的明敷管道以及吊顶内可以设法接触到的管道至少每隔 9 米要安装一个标识。
8)连续运行的压缩气体管道至少每隔 4 米要安装一个标识。
3.1.2.5化学气体以及大宗化学品管道除了按照上面 3.3.2 段要求安装标识外,还应该在下列位置安装标识:
1)连续敷设管道的两端
2)墙体、楼板、吊顶穿管处两侧 1m 内各粘贴一个
3)管道的弯头、三通、十字交叉处,起点 1m 以内各粘贴一个(除距离弯头 1.5 米范围内已经安装标签)。
3.1.2.6明敷的风管应安装标识。
1)墙体、楼板、吊顶穿管处两侧 1m 内各粘贴一个
2)每个立管
3)与设备的连接点
4)管道的弯头、三通、十字交叉处,起点 1m 以内各粘贴一个
5)管道连续敷设最大每 4 米安装一个标识
3.1.2.8管道标识粘贴要求
1)支管预留二次配阀门或堵头处及排风支管连接部位各粘贴 1 个标贴
2)粘贴前必须再次确认设备名称、介质名称及流向;
3)粘贴时要贴紧,防止脱落;
3.1.3阀门箱
3.1.3.1在阀门箱的内外标识所输送化学品名称及以下内容:
1)每根支管分别设带供至工艺设备编号的标签;
2)在排气口标识阀门箱编号和流向;
3)在阀门箱入口处标识所使用的化学品种类。